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0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望西淀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胡修彪先生、李恒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经理,上述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8 月 22 日
附件简历:
胡修彪:中国国籍,1977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原华中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本科学历。2021年1月加入公司,现任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分管研发中心和人工智能中心;先后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和战略Marketing总监、珠海佳米技术任CTO、平安智慧企业任技术总监及平安知鸟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修彪作为公司期权激励对象持有公司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80,000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109%;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2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499%。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修彪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李恒:中国国籍,1982年9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今服务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产品线总监,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产品发展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恒作为公司期权激励对象持有公司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60,000 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88%;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者,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10%。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单位工作,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恒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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