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报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考虑到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较为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经过综合考量和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毕马威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自 1945 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 2019 年起,毕马威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毕马威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H 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在境外发行上市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项目财务审计需求。同意聘请其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料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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