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 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拟 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德皓 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怡,201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杨睿,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杨睿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0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50 万元。关于 2025 年度
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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