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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9:55:11 股吧网页版
锐明技术: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预留授予第
二批次;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累计行权数量为 2,925,778 份,公司股份相应增
加 2,925,778 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175,772,861 股增加至
178,698,639 股。根据上述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事宜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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