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9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证券代码:00295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八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176.73 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42%。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117.82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无预留权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58.91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无预留权益。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作出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63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8.42 元/股。
自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将作出相应的调整。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04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后,激励对象将参与本激励计划所获
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一、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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