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股票简称:日丰股份 股票代码:00295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Rifeng Electric Cable Co.,Ltd.
(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一照多址])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零二五年九月
声 明
1、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6、本募集说明书是发行人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7、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6.73 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45,334,114.9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由“6.73
元/股”调整为“6.63 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34,175,334 股调整为不超过34,690,799 股。
3、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4,690,799 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如根据审核要求予以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深交所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就景,发行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5、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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