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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0 18:48:07 股吧网页版
金时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1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
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总股本 405,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994,540 股后的
400,005,4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994,540.00 股后的 400,005,4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6 彩时集团有限公司

2 08*****950 深圳前海彩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549 成都金时众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
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00,002,730.00 元=400,005,460 股×0.50 元/股。

因公司回购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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