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
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毛基业先生主持,
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4 人,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4 人,以表决票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会议有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基业、何蔚宏、王涛、郑凯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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