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2025年6月30日回复互动易问题说“2024年年报前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判定关联法人,自2024年年报起采用上市规则判定关联法人”,据此则2024年年报前的定期报告在这一问题上采用同一标准。关于昆明雪兰等是否为关联方担保2019半年报中写的“否”(第27页),但2024半年报(第44页)及2023年报(99页)却写的“是”,同一标准、同一事项却结论完全矛盾,究竟哪个对哪个错?请更正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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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关注。安徽白帝和昆明雪兰等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不同阶段依据不同适用规则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担保,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利影响,也不存在需要更正事项。
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长期关注。安徽白帝和昆明雪兰等均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不同阶段依据不同适用规则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担保,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利影响,也不存在需要更正事项。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04 15: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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