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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20:08:28 股吧网页版
宇晶股份: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的,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受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并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等配备不少于二人的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人员。审计部的部门负责人应当为专职,并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审计部应有计划地开展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内审人员应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精通审计工作业务和财会业务。

第六条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公司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也不得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各内部机构、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七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上市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八条 审计部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审计部应当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部应当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应当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审计部应当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作为检查和评估的重点。

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当在重要的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在审计对外投资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对外投资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是否按照审批内容订立合同,合同是否正常履行;

(三)是否指派专人或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和评估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并跟踪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涉及委托理财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将委托理财审批权力授予公司董事个人或者经营管理层行使,受托方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指派专人跟踪监督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

(五)涉及证券投资、风险投资等事项的,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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