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6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 年半年度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
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65,925,139.11 元,2025 年半年度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3,971,209.90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4,121,241.04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95,149,110.91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201,728,186 股。
3、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196,108,486 股为基数(按目前总股本 201,728,186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619,700 股),按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 19,610,848.6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二)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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