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1:12:12 股吧网页版
昂利康: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生物”)、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合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以下简称“《授权许可协议》”),本次合作的相关协议尚需得到亲合力控股股东亚飞生物董事会的批准,亦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2、根据协议中有关首付款的安排,公司预计 2025 年需要向亲合力及亚飞生物支付首付款共计 1 亿元人民币,进而可能将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构成影响。
3、授权许可协议内容: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亚飞生物、亲合力签署
了《授权许可协议》,各方基于各自优势展开深度战略合作,亚飞生物、亲合力将其 IMD-1005 药物分子向昂利康授予许可,昂利康在许可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台湾地区)范围内拥有基于 IMD-1005 药物分子的药品的研发、生产、商业化独家权益。

4、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合作的情况

亲合力已开发了 IMD-1005 药物分子(是一种全球创新的肿瘤微环境激活型的遮罩型抗体药物,抗体部分为 CD47 单抗,根据公司药物研发命名细则,该药物重新命名为 ALK-N002),并拥有该药物的所有权,公司拟与亚飞生物、亲合
力就 IMD-1005 药物分子进一步合作开发,亚飞生物、亲合力同意就其 IMD-1005药物分子向昂利康授权,根据协议安排,公司将分阶段向亚飞生物、亲合力合计支付 1.5 亿元人民币首付款,以及向亲合力支付最高不超过 6.2 亿元人民币的研发、销售里程碑付款,此外,在销售分成支付期限内,公司需另行向亲合力支付12.8%销售分成。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之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亚飞生物、亲合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本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

亚飞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亲合力是专注于全球创新型抗癌药物开发的临床期生物医药公司,建有肿瘤微环境特异激活平台技术,通过感知肿瘤微环境状态递送和释放药物,解决 On-target/Off-tumor 毒性,提高药效。

1、亚飞生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亚飞(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 CHENG LIU(刘辰)

注册资本 : 1,142.1842 万元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 780 号 4 楼 N 座

成立时间 : 2012 年 5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596437333T

实际控制人 : CHENG LIU(刘辰)

CHENG LIU(刘辰)持股 26.7519%;杭州昊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18.5907%;英脉德(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8.2018%;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持股
6.9175%;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股东情况 : 限合伙)持股 6.8684%;青岛旻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4.0641%;台州兴晟医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1858%;上海磐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347%;
宁波磐霖仟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