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7:24:06 股吧网页版
昂利康: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
有总股本 201,728,186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 5,619,700 股后的 196,108,4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513,560.75 元=196,108,486 股×0.125 元/股。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24,513,560.75元/201,728,186股*10股=1.215177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15177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 196,108,686 股为基数(按总股本 201,728,186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619,500 股),按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 预计派发
24,513,585.75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回购股份变动,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按“分派(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派(转增)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由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自披露分配方案日至实施期间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196,108,486 为基数(总股本 201,728,186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5,619,700 股),按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的原则,调整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调整后共计分派现金总额 24,513,560.75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619,700 股后的 196,108,4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000 元;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