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组织和行
为,维护本行、股东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为,维护本行、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
1. 业银行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
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券交易所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 本行注册名称: 第四条 本行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 中文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
英文名称全称:BANK OF ZHENGZHOU CO.,LTD. 英文名称全称:BANK OF ZHENGZHOU CO.,LTD.
2. 英文简称:BANK OF ZHENGZHOU 英文简称:BANK OF ZHENGZHOU
本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 本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 号
邮政编码:450046 邮政编码:45001846
电话:+86-0371-67009898 电话:+86-0371-67009898
传真:+86-0371-67009898 传真:+86-0371-67009898
第六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3. 代表人。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以本行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行承受。
新增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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