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
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杭丽君、王帆、陈敏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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