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西南证券”)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
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3,832.1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0 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832.1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1,235.77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98.55
理财产品收益 B3 1,104.39
补充流动资金 B4 5,004.88
项目投入 C1 148.15
利息收入净额 C2 6.46
本期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C3 22.19
补充流动资金 C4 -
项目投入 D1=B1+C1 11,383.93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05.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126.58
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5,004.8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8,7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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