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5-043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2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等系列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修订前条文 修订后条文
第一条 为维护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增加:第一章 第九条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十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件。依据本章程,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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