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号楼 8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1 人,董事林先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即
“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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