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与公司证券事务部合署办公),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联名提议时;
(五)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董事会提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且以书面方式与提案有关的材料一并提交:
(一)提案内容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相抵触,且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二)议案必须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有明确的的议题和具体事项。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或次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10 日和 3 日
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
董事、总裁、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不受上述提前至少 3 日通知的时间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九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必要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必须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要求;
(七)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十条 会议通知的变更
董事会定期会议或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2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2 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同时公司应当做好相应记录)按期召开。
第十一条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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