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5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5 年 6 月 9 日
授予数量:285.80 万份
行权价格:86.09 元/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25 年 6 月 9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298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285.80 万份,行权价格为 86.09 元/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 年 5 月 24 日至 2025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 2025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4)。
3、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7)。
4、2025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二、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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