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5-047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决策讨论等阶段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共计 8 人,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