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69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
面、邮件或电话方式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 11 名,
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其中,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专项审计机构中名国成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3756 号),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报出,作为本次发行申报材料提交之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专项审计机构中名国成对
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837 号),董事会同意将中名国成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出,作为本次发行申报材料提交之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专项核查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为本次发行聘请的专项审计机构中名国成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中名国成专审字【2025】第 0839 号),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专项核查报告报出,作为本次发行申报材料提交之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专项核查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报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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