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
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
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中
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担任法定代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应
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当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决议通过。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本公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司称财务总监,下同)。
第二十八条 …… 第二十八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
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 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 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 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有的本公司股份。 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十九条 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
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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