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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6:15:15 股吧网页版
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加强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
名委员是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其中董事长为当然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主动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在董事会补选的委员就任前,辞职委员应当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人数未满足本规则规定时,公司董
事会应根据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的全面情况;

(二)研究并掌握国内外行业动态及国家相关政策及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三)研究公司近期、中期、长期发展战略或相关问题;
(四)拟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五)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改革、股权融资、重大投资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建议;

(六)审议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投资计划;

(七)审议公司重大的战略性投资;

(八)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在确保不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就第八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另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战略委员会其他两位委员选举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
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
面通知各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但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期,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书面通知可采用信函、传真、
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及列席会议人员。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
可举行,每一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与会议讨论的议题有利害
关系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当回避。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规定人数时,应当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出
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九条 战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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