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5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淦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人,代表股份308,962,945股,
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59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303,621,241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415%。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
1,27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3人,代表股份5,341,704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6%。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7人,代表股份
6,617,104股,占公司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6%。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837,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1%;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91,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064%;反对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87%;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835,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89,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62%;反对1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9%;弃权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9%。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8,846,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2%;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50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49%;反对1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77%;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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