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5-O31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80,99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292,611.56 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92,707,366.1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4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 00204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49,565,255.57 元
(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 9,019,391.02 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053,545,761.57 元,本报告期使用人民币 196,019,494.00 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 124,832,356.68 元(其
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 93,142,110.62 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 9,019,391.02 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 22,670,855.04 元);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
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8 月,
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账户余额
号
1 惠州市华阳精机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673077643538 9,496,509.46
限公司 公司惠州水口支行
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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