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Jinyi Media Corporation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
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
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
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
候选董事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公司在股东会换届选举和更换选举董事的过程中,应充分反映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意见,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提名,换届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向董事会提名推荐,由董事
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会选举。提案中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章
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提案人应当向董事会提供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由董事会对提案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
应提交股东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提案,不提交股东会讨论,应
当在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第六条 独立董事侯选人提名程序如下: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
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
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董事会应当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在
召开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时,独立董事还应就其独立性和胜任能力进行陈
述,并接受股东质询。
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同时
报送证券监管部门。董事会对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
董事会的书面意见。证券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
核。在召开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时,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证
第七条 当全部提案所提候选人数量之和多于应选人数时,应当进行差额选举。
第八条 董事会决定不将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案列入股东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在该
次股东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并将提案内容和董事会的说明在股东会结束
后与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九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