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简称:宇环数控 证券代码:002903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环数控”或“公司”“本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四、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40,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55,805,000 股的 0.67%。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2023 年 9 月,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止到本激励计划披
露日,尚有 2,1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解除限售。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7 人,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子公司湖南南方机床有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46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十、本激励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激励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的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释 义......5
第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四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9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11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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