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发行人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宇轩”或“目标公司”)71%股权转让给李作华,其中第一次交割目标公司 25%的股权,第二次交割目标公司 46%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3,637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宇轩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为保证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主债权本金不超过 10 亿元和相关利息等。该等担保额度包含截至公告作出之日,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已提供并尚未解除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担保审议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详细情
况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
深圳宇轩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公司存在为深圳宇 轩的全资子公司江西宇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宇轩”)金融机构借款 提供担保的情况,上述担保均在上述年度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全部交 割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宇轩的股权,对江西宇轩担保将被动形成对外担保。该 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目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为江西宇轩提供担保累计发生的最高主债权金额为
3,550 万元,且目标公司和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及其配偶按全额提供了连带责任担 保。
具体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对 债权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 担保类 授信 其他保证人担保情况
象名称 期 保金额 型 期限
深圳宇轩其他股东李作
江西宇轩 中国光大银 华、张泽龙及其配偶何君、
电子有限 行股份有限 2024 年 11 710 连带责 一年 徐彩秀均按照全额提供连
公司 公司吉安分 月 27 日 任担保 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
行 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
深圳宇轩和深圳宇轩其他
江西宇轩 北京银行股 股东李作华、张泽龙及其
电子有限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710 连带责 一年 配偶何君、徐彩秀均按照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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