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8 18:37:10 股吧网页版
铭普光磁: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6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7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其中通讯出席董事为
杨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忠先生、缪永林先生、李军印先生、殷凌虹女生。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主要原材料和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2,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料如铜、锡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总额不超过 4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交易期限自 2025 年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半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该等额度在前述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138.29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 7,694.9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16,621.18 万元的差异为8,926.28 万元,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 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及扣除手续费金额合计 373.72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裁(总经理)
工作细则》;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
制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