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 2025年第三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查意见
经过审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王淑芳 张凯
____________________
李童瑶
2025 年 8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