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
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
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副总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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