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2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37 号文核准,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6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0 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金额 15,274,659.4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4,725,340.56 元(因发行费用中增值税进项税额 842,381.69 元未做进项税抵扣,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1,143,882,958.8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XYZH/2021CDAA40144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 889,904,189.29 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937,279,256.71 元,其中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 47,375,067.4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25,263,972.6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0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修订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
修订,经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
关制度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制度符合证监会及深交所现行相关规则。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
23546001040019118 0.00
23546001040019126 0.00
农行福泉市支行
23546001040019134 0.00
川恒股份 已销户
23546001040019142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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