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证券代码:00289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刘蕾、饶林静,合计 2 人。会议由陈明
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予以审阅,
达成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贵州川恒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5-100)与本公
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审议通过《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
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利润分
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
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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