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3 20:50:04 股吧网页版
川恒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760,300 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 549,176,85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 股后的 547,416,55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 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 549,176,851股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656,899,861.20 元÷549,176,851 股×10=11.96153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1961535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
获公司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内,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川恒转债,转债代码:127043)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进入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期间,川恒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49,176,851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1,760,300 股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基数为 547,416,551 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656,899,861.2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760,300 股后的 547,416,5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