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21:26:17 股吧网页版
京能热力: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Q/BJT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T-201.03-01-2025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2

北 京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次

前 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定义......4
4 职责......4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
6 检查与考核......6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公 司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强化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起草人:李雷雷

本标准审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强

本标准于2014年9月首次发布,2021年4月第一次修编,2024年4月第二次修编,2025年8月第三次修编。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公告〔2018〕29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令第220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证上〔2025〕39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京能热力 《公司章程》

Q/BJT-201.03-08-202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3.1 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3.2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4 职责
4.1 法务审计部

配合做好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4.2 公司有关部门

负责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包括:
4.2.1 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4.2.2 内部审计(或审核)机构的工作报告;
4.2.3 外部审计(或审核)服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4.2.4 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情况;
4.2.5 其他相关事宜。
4.3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4.3.1 主要职责权限

4.3.1.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4.3.1.2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4.3.1.3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4.3.1.4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4.3.1.5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4.3.1.6 指导推进公司法治建设和风险合规体系建设,审议公司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法治建设规划方案;4.3.1.7 听取法治、风险专项报告,对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4.3.1.8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4.3.2 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4.3.2.1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4.3.2.2 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3.2.3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4.3.2.4 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与法律合规管理委员会;
4.3.2.5 向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