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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21:26:15 股吧网页版
京能热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Q/BJT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T-201.03-03-202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北 京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目 次

前 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定义......4
4 职责......4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
6 检查与考核......6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而编制,是公司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起草人:李雷雷

本标准审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强

本标准于2014年9月首次发布,2021年4月第一次修编,2024年4月第二次修编,2025年8月第三次修编。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证上〔2025〕39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5号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京能热力 《公司章程》

3 术语、定义
3.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3.2 董事

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3.3 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
4 职责
4.1 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4.1.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
4.1.2 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事务、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协调联络及会议组织工作。
4.2 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

积极支持、配合证券与资本运营部做好保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相应职责,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供便利条件。
4.3 董事会秘书

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4.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4.1 主要职责权限
4.4.1.1 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4.4.1.2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4.4.1.3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4.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4.2.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4.2.2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4.4.2.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4.2.4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4.4.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
5.1 人员组成
5.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5.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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