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Q/BJT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BJT-213.03-03-202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 京 京 能 热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言...... 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职责......1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2
6 附则......7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京能热力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
本标准代替了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标准由公司证券与资本运营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 苗
本标准审核人:谢凌宇
本标准批准人:付 强
本标准于2015年2月首次发布。2021年4月第一次修编,2025年8月第二次修编。
II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京能热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京能热力及所属企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证监会公告〔2025〕5号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证上〔2025〕393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证上〔2025〕48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京能热力[2025.4.25]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Q/BEH-214.11-05-2024 《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投资者关系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活动。4 职责
4.1 董事会秘书
4.1.1 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4.1.2 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和实施。
4.1.3 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4.1.4 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
4.1.5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4.2 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4.2.1 本标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价及定期修改工作。4.2.2 负责组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管理活动内容与方法
5.1 总则
5.1.1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5.1.2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渡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5.1.3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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