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002891 证券简称:中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债券代码:127076 债券简称:中宠转 2
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中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为 2.000000 元(按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2.00000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00000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的情况
1、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各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进行各季度现金分红,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否实施季度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求状况确定。
2025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8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304,372,7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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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民币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60,874,541.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权益分配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截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为 304,372,705 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宠转 2;债券代码:127076)正处于转股期,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有新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则相应增加,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余额为 0 股。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因公司董事会获得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04,372,7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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