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及《关于新
增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前述议案及部分公司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相关的条款亦作出
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
(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以及个别数字符号的语体转换、标点符号变化、目录
页码变更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未再逐项列示)。同时,对《公司
章程》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文件名称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上述修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为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取消监事会等相
关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期限自
相关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二、关于新增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取消公司监事会的安排及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公司新增及修订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否
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6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9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1 《对外担保制度》 修订 是
12 《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修订 否
13 《非日常经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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