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配套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全文统一调整以下内容:
1、公司相关条款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部分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
会承接行使,将在修订条款中逐一列示;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条款中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序号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
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职,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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