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1:51:19 股吧网页版
凌霄泵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

《公司章程》配套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废止。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全文统一调整以下内容:

1、公司相关条款统一删除“监事会”和“监事”,部分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
会承接行使,将在修订条款中逐一列示;

2、全文统一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或”调整为“或者”,条款中作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序号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

相应调整、部分大写中文数字替换成阿拉伯数字、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二)《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如下: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辞职,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