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逐项审议,书面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张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张战先生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建平先生、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李莉刚先生、张先恩先生;其中张建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成员:张战先生、郭采平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先恩先生、张建平先生;其中张战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谢文杰先生;其中王艳梅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黄娟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建平先生、张战先生、陈冠群先生;其中黄娟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张建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聘任郭采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2)聘任谢文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陈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4)聘任金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聘任洪洁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其中,财务负责人陈冠群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金建军先生、洪洁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拟制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如下:
(1)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包括董事长)的非独立董事,按其所在岗位及绩效考核标准领取薪酬,公司不发放董事岗位津贴。
(2)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且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和董事岗位津贴。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且未在公司股东单位及其关联单位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按12万元/年(含税)发放董事岗位津贴。
(4)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
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存在利害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机构要求,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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