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8 18:41:10 股吧网页版
卫光生物: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9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张战先生(董事长)、郭采平女士、陈冠群先生、李莉刚先生、张先恩先生;

职工代表董事:谢文杰先生;

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张建平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成员:张建平先生、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李莉刚先生、张先恩先生;其中张建平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战略委员会成员:张战先生、郭采平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先恩先生、张建平先生;其中张战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成员:王艳梅女士、黄娟女士、谢文杰先生;其中王艳梅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黄娟女士、王艳梅女士、张建平先生、张战先生、陈冠群先生;其中黄娟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张建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相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郭采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谢文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金建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建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三、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洪洁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洪洁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洪洁辉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邮政编码:518107

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郭采平女士简历如下:

郭采平女士,197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1994 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检定室副主任、质保部副部长兼质量检定科科长、药物研发中心副主任、药物研发中心主任、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