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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9:30:11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北京
我始终认为法院终审判决后再搞所谓行政立案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可能加重处罚。那为什么

我始终认为法院终审判决后再搞所谓行政立案是没有必要的,也不可能加重处罚。那为什么搞,我的答案就是庄家主力希望以此打压股价,获取更多廉价筹码。个人意见,不可作为交易依据。

2025-08-22 20:55:51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一、天圣是在2023年12月29日收到法院对刘群的终审判决的,刘群在2018年12月3日就不再担任天圣董事长职务了。刘群的证券违规犯法都在终审判决书中有定案了,任何个人或机关都不可能翻案。这是国家法律规定。中国证券法也规定,对法院已经判决罚款了的,不得再进行行政罚款,所以,ZJH再对刘群立案最多就是宣布禁止刘群入市。这对天圣会有什么影响呢?


二、刘群最终被判刑19年,这是公检法三方办案的结果,估计也应征求过ZJH的意见,对刘群违规犯法的行为是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调查,肯定也包括天市是否存在欺诈及财务造假等可能导致天圣退市的违法犯罪行为。最终判决排除了欺诈上市和财务造假。可见,天圣不存在退市风险。


三、2023年12月29日之前刘群可能的所有犯罪都已经包括在终审判决之中了,之后(其实早在2018年12月3日之后)就不可能犯新罪了,而ZJH立案是针对刘群的,那刘群还有什么额外的需要ZJH进一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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