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股票代码:002871 股票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青
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召开职工代
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并审议,同意选举于春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附件: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于春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6 月出生,本科学
历。2011 年毕业于青岛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4 年参加工作在青岛环海木制品有限公司任职行政助理;2010 年在青岛三鼎橡塑有限公司任职人事专员;
2012 年 9 月至今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2019 年 3
月至 2025 年 9 月 3 日任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于春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除在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工监事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于春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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