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2 19:47:21 股吧网页版
金溢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文件资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背景和目的,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利于公司
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在下游领域的服务覆盖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制定了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7、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瑞发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涉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拟与罗瑞发先生及广州市华瑞腾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9、公司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相关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监管部门审核或注册后方可实施。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