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
名,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51.2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2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涉及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151.20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42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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