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 3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 6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决策管理 ...... 6
第五章 对外投资的人事管理 ...... 8
第六章 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 9
第七章 重大事项报告 ...... 9
第八章 附 则 ...... 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必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
求;
(三)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划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两类:
(一)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
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
他投资。
(二)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在一年内或超出
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
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
(三) 公司进行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
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认真的论证研究。
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控制权逐层进行审批。
(四) 公司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余情况采取成本法进行核算,
并按具体情况计提减值准备。
第七条 投资审批权限
董事会负责审批如下对外投资事项: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该交易涉
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六)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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