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1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人员组成......1
第三章 职责权限......2
第四章 决策程序......5
第五章 年报工作规程......6
第六章 议事规则......7
第七章 附则......7
第二部分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9
第一章 总则......9
第二章 人员组成......9
第三章 职责权限......9
第四章 决策程序......9
第五章 议事规则......10
第六章 附则......11
第三部分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12
第一章 总则......12
第二张 人员组成......12
第三章 职责权限......13
第四章 决策程序......13
第五章 议事规则......14
第六章 附则......15
第四部分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16
第一章 总则......16
第二章 人员组成......16
第三章 职责权限......16
第四章 决策程序......17
第五章 议事规则......18
第六章 附则......18
第一部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董事会功能,做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等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中的任期一致,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五条至第七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七)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它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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