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阁下如对本通函的任何方面或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 阁下的股票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的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送交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证券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海 南 钧 达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5)
(1) 拟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以及废除监事会;
(2) 拟议修订内部治理制度;
(3) 拟议选举及重选董事;
(4) 拟议委任及续聘2025年度核数师;
(5) 拟议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
及
(6)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本公司将於2025年7月31日下午二时三十分假座中国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楼举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页至第EGM-4页。
随函附奉临时股东大会适用的回执及代表委任表格,有关回执及代表委任表格亦登载於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及本公司网站(www.jietaisolar.com)。如 阁下符合资格并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按随附回执上印列的指示填妥回执,并於2025年7月24日或之前交回。有意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按随附代表委任表格上印列的指示填妥表格,并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 小时前交回。 阁下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2025年7月15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3
1. 绪言 ...... 4
2. 拟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以及废除监事会...... 4
3. 拟议修订内部治理制度 ...... 5
4. 拟议选举及重选董事 ...... 5
5. 拟议委任及续聘2025年度核数师 ...... 7
6. 拟议调整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 ...... 7
7. 临时股东大会 ...... 7
8. 临时股东大会及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 8
9. 推荐意见 ...... 8
附录一 - 拟议修订公司章程 ...... 9
附录二 - 拟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98
附录三 - 拟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01
附录四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124
附录五 - 对外担保制度...... 140
附录六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46
附录七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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